改革开放30年,我市民主法治建设10件大事昨日出炉。昨日,市人大公布了这10件大事。
此次评选由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市法学会主办。这10件大事的推荐、评选活动持续了2个月,共有上千人参与投票。昨日,对投票市民进行了电脑无序抽奖,共有135名市民中奖。参与投票的市民,可登录
重庆人大网站(
www.ccpc.cq.cn)或华龙网(
www.cqnews.net)查询。
领奖时间:11月8日和9日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5点;地点:
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新闻处208室。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领奖时,须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如果无法亲自领奖,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者需同时携带获奖者本人身份证。咨询电话:67678699,67678695。
10件大事公布
1986年,国务院确定
重庆为全国首批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的试点城市之一。
1997年6月8日至15日,
重庆直辖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举行。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
重庆直辖市第一届人民政府、法院和检察院领导班子。李鹏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到会祝贺并发表重要讲话。
1997年,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实施了人大任命干部必须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
2001年,第五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开始在
重庆各区县农村全面实现海选,第五至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海选率均达100%。
2002年4月16日至19日,来自39个亚洲国家的议长、副议长、议员出席了在北京开幕、
重庆闭幕的亚洲议会和平协会(AAPP)第三届年会,会议诞生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亚洲议会和平协会
重庆宣言》。
2002年6月7日,
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
重庆市实施〈长江
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法》。该实施办法对于做好长江
三峡重庆库区的移民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
三峡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
三峡库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4年7月,
重庆市政府创立行政首长问责、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决策听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四项制度。该举措获得全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2007年3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重庆代表团全团会议时,充分肯定了
重庆直辖十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对
重庆新阶段的发展提出了三大定位、一大目标、四大任务,为
重庆发展作出了“314”总体部署。
2007年9月28日,
重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
重庆农民工日的决定》,《决定》规定: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为
重庆农民工日。
2008年9月,《
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草案)》提请
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草案》重点对促进开放的措施、政府及其部门的开放职责、政府行为的规范、开放环境的营造以及开放保障机制的构建等作出界定。该条例的出台将对推动和促进
重庆的对外开放具有重大意义。